2009年2月13日 星期五

節錄自張小嫺小說

我是不是該把事情和盤托出,然後由他去發落我們的關係?


不止一次,我鼓起勇氣要說,可是話到咀邊,又給我咽下去。


我知道我願意坦白,願意承擔,然而想深一層,正因為我願意承擔,所以才不該坦白。


事情已經發生,現在向他坦白,我不過是為了減輕自己的內疚感,推卸責任。


話一經說出口,在我們之間就會出現一道裂痕。


假如他選擇和我決裂,那麼這道裂痕,才有價值。


但是,如果他選擇原諒我,這道裂痕又有什麼意義?


如果我真的願意承擔,願意為這段關係作出彌補,我現在該做的是建設,而非進一步去破壞。


不是先去製造一道裂痕,然後才想辦法去彌補。是要在裂痕出現之前,先去修補自己的內心。


我不夠愛他,因為在我內心覆蓋著「另一個他」的陰霾。


要驅散「另一個他」,我全無把握,但我願意努力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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