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0年3月21日 星期日

我們已...相愛 10 年

2010 年 3 月 12 日(星期五)


2000 年 3 月 12 日,一名只有 18 歲的小伙子向年僅 17 歲的少女表白心跡,地點選定在淺水灣。其實,當時他們只相識了不足 3 個月,但已經上過好幾次街了。每次的外出,總是約好『一班人』的,但偏偏到最後總會被『放飛機』而剩下他倆。是大家故意的嗎?其實應該不是!


男孩在表白前已有百分百信心可以奪得芳心,因為他知道女孩早已對他有了好感,只差他開口。你們知道嗎?男孩其實很大膽,在未表白前,已嘗試了跟女孩拖手,甚至親了臉,但女孩一一受落,試問有誰不知她心裡想什麼?


當初,男、女孩都沒有想太多,只靠那一刻的感覺,便開始了他倆的愛侶關係。兩人均是第一次感受著愛與被愛的感覺,一切都很甜蜜、美好。但周遭的人,包括朋友及家人均提醒他們,初戀是美好,但切記不要太過投入,萬一他/她不是 Mr. / Ms. Right,就當發了一場夢好了。


在成為情侶的第一天,當時沒有太多錢的男孩帶著女孩到旺角信和中心側的意粉屋進餐。雖然當晚吃的不是矜貴佳餚,但女孩仍然感謝男孩跟自己渡過了這麼感動的一天。男孩隨即提出,在以後每個月的 12 日,他們都會在這間意粉屋吃飯,風雨不改!


不知不覺,他們一起攜手走了很多路,回頭一看,原來已經 10 個年頭了。10 年的感情,得來不易。是女孩令男孩變得更有責任心,更上進。亦是男孩令女孩變得更成熟,更溫柔。10 年間,他們均經歷了甜、酸、苦、辣。但女孩敢講一句:甜的總比苦的多出很多倍,這個是真的!


2007 年末,因為一次婚紗展的緣故,令他們決定展開人生新一頁,他們決定結婚了!


2008 年 3 月 12 日,男孩趁著這天是他倆的拍拖 8 周年紀念日,選定在女孩喜歡的餐廳,向女孩提出一次正式的求婚,紫玫瑰花、鑽石戒指均一起作證。女孩欣喜若狂,點頭向男孩承諾著願意一輩子做他的女人。


2009 年 11 月 21 日,男孩與女孩廣邀親朋,在眾人的見證下說出了「我願意」,成為了夫婦。


沒人知道他倆的故事會再怎樣發展下去,但這一天 --- 2010 年 3 月 12 日,拍拖 10 周年,他們依舊到意粉屋進膳,重溫 10 年前的今天,他們的點點滴滴。


「我要一模一樣的點回 10 年前我們所吃過的東西!」女孩提出。


 


 



 





同樣的餐廳、同樣的食物,慶幸這間意粉屋並沒有結業。原來這間意粉屋亦一起陪著他們經歷了 10 個年頭(或更甚)。意粉屋的餐牌變了、店內的裝修亦變了、侍應更換了又換,但他倆的感情並沒有一刻退過或變過,更在雙方的無名指上多了一份承諾,而這個承諾是 --- 一輩子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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